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,全面反映七十年来曲阜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,进一步留存历史、珍藏记忆,丰富和完善我市档案馆馆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山东省档案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曲阜市档案馆现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建国以来保存在各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家庭、个人手中的文字材料、照片影像、实物等档案资料。
一、档案征集内容
(一)征集反映建国七十年以来我市城乡建设、发展变迁、生产生活、乡风民俗、人文地理、文化教育、医疗卫生等方面不同年代不同载体的资料,包括各类纸质资料、照片影像、录音录像、各种版本的图书字画、各类实物等资料;建国七十年来我市各个时期的重大活动、重大事件方面的资料。
(二)征集党和国家领导人、副省级以上领导、外国政要或者国际组织负责人、著名外国友人在我市视察、检查、考察、调研或参加重要活动期间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。
(三)征集编撰的各类镇(街道)志、村志、行业志、部门志、企业志、村史、校史、回忆录、年鉴、人物年谱等各类志书及刊物等。
(四)征集家庭及其成员过去和现在从事各种活动直接形成的文字、图像、音像、实物等各种载体的档案。主要包括:家庭历史类:家谱、族谱、家史、家书、回忆录、家庭大事记、家庭成员自传及简历等;工作成果类:家庭成员的学习笔记、工作日记、学术报告、论文、著作、书画作品、手稿等;荣誉类:家庭成员获得的各项奖励证书、奖状、奖章、奖杯、锦旗、光荣册以及电台、电视台、报纸的宣传报道材料等;证件类:家庭成员的出生证、学生证、毕业证、工作证、会员证、任命书、专业职务等级证书等;消费理财类:计划经济时期的各种票证、人财保险记录、购物发票、家庭收支记录等;医疗健康类:病历、体检表、医疗证件、医疗费收据等;家庭收藏类:家庭收藏的图书、期刊、报纸、照片、音像、生产生活用具、字画、纪念品等;家庭影像类:家庭及其家庭成员活动的照片、光碟、音像等。
(五)征集知青类档案,主要包括:各级党委、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,各类知青会议文件,反映知青生活的各种报刊、文件汇编等,有关动员、安置知青上山下乡的决定、纪要、简报、名册、统计资料、分配档案,知青招工、提干、参军、入学等工作和其他安置工作的文件;知青在工作、生活中保存下来的画册、宣传画、标语、书信、日记、笔记、手抄本、志愿书、倡议书、先进事迹材料、证件、证书、票据、奖章、奖状、奖品、喜报、购物券、记工本、记账册等实物;上山下乡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原始资料;以上山下乡为背景的回忆录、传记等文艺、学术作品及原稿;知青返城后各行各业有所建树的代表人物档案资料,返回当年插队点进行扶贫帮困、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等有关资料,知青社团组织活动资料;其他有关照片(附说明)、胶片、录音、录像,以及有纪念意义的劳动工具、生活用品、服饰等实物。
二、档案征集方式
档案征集采取自愿捐赠的方式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秉持保存历史、奉献社会的精神,踊跃捐赠。
捐赠档案可邮寄、网络传送或直接送达,也可来函来电告知地址,由档案馆派人上门接收。
征集的档案将永久存放于档案馆并颁发收藏证明、证书,档案馆将尊重捐赠者意愿决定是否向社会开放。捐赠者享有优先利用权,可随时优先无偿查阅利用捐赠档案,对于个别不愿捐赠而又确有价值的档案资料,档案馆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,可进行复制并公布利用,或由档案馆免费代管,代管期间档案馆对档案的安全和保密负责。
三、 档案征集地点及联系方式
接收地点:曲阜市档案馆办公室(曲阜市春秋路1号市委市政府院内);邮编:273100;电子邮箱:4498342@163.com。
联系电话:0537-4498342
联系人:邓志红18653757878
孔伟军13583798341
曲阜市档案馆
2019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