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
通告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,切实将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、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,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决定从即日起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举报内容
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、决定、措施行为的,均可举报:
1、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曲人员,未落实“2+1+7”居家管理措施,也未向所属社区(村居)登记纳入管理的;
2、列为居家健康监测对象擅自外出的;
3、疑似病例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(核酸检测阳性)的密切接触者,未主动向所属社区(村居)报告的;
4、个体诊所、卫生所等没有设置发热门诊、发热哨点的医疗机构收治发热等症状病人的。
二、奖励标准
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,每条给予500元的奖励,奖励款由市指挥部在24小时内兑现。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,奖励最先举报人。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
三、举报途径
镇街指挥部举报电话:
鲁城:4497529;书院:4912002;王庄:4551066;吴村:4581088;姚村:4511088;时庄:4531088;陵城:4659768;小雪:4659588;息陬:4659388;
尼山:7385638;防山:4611066;石门山:4591166医疗机构举报电话:4893418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截止日期另行通知
特此通告。
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
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
来源:曲阜头条